隨身護衛
崗位相關
崗位概念
1、保安員通過隨身護衛,保護特定對象人身、財產安全。
2、通過隨衛,筑起一道安全屏障,使不法分子無法靠近特定人員及其工作生活區域。
3、通過隨衛,敏銳觀察和掌握周邊情況,加強預測和防衛。
4、通過隨衛,掌握護衛對象的活動情況,溝通聯系,落實安全措施。
5、通過隨衛,協助做好與安全有關的生活服務和醫療保健工作。
§執勤要求
1、根據保安服務合同,制定隨身護衛方案,確定被護衛人員的工作內容和具體要求。
2、隨身護衛任務的實施
1)了解護衛對象的活動情況、活動意圖,與有關方面加強聯系。確定使用的通訊、交通工具、行駛路線。準確掌握被護衛人員的動態活動時間。
2)護衛對象有公共場所活動安排時,保安員要事先了解活動情況,確定行車路線、停車位置。控制接觸護衛對象的人員范圍,掌握好活動時間,及時提醒轉換地點。3) 要與活動組織者及現場警衛、工作人員互相配合,不得妨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。3、緊急情況的處置遇有正在實施的針對護衛對象的突然襲擊、滋擾等不法侵害時,應迅即采取保護措施,制服不法分子,將護衛對象轉移到安全地帶,防止事態擴大。